股票代码:600393 股票简称:ST 粤泰 编号:临 2023-019 号
(资料图片)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之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华歆
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120,224,400 股限售股份,合计 331,238,650 股。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 2 名。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合计 331,238,650 股份,仍处于司法冻结状态。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本次限售股上市的类型为非公开发行限售股。
份有限公司向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
复》
(证监许可【2015】1786 号)核准,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股份”或“公司”)向广州城启
集团有限公司等 7 家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 773,526,159 股购买相关资产。
序号 交易对方 发行股份(股)
广州粤泰集团有限公司(现更名为“广州粤泰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淮南市中峰房地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更名为
“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
合 计 773,526,159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 2016 年 2 月 5 日出具了《证
券变更登记证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新增发行的 773,526,159 股股
人民币普通股(A 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
份登记手续,限售期为 36 个月。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68,123,93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
增 1 股,上述 7 家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转增至 1,547,052,318 股。
号之五《执行裁定书》、
(2020)粤 01 执恢 377 号之一《执行裁定书》及(2019)
粤 01 执 6288 号之二《执行裁定书》,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广州粤泰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控股”)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 20,046,000
股、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 22,824,600 股、广州新
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 20,607,200 股、西藏棕枫创业投资
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 56,746,600 股,合计限售流通股 120,224,400
股归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所有;裁定粤泰控股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
股 98,000,000 股、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限售流通股
司所有。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名下,限售流通股 211,014,250 股已变更至“西藏信托有限
公司-西藏信托-华歆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下。
本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股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划” 持有的 211,014,250 股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因公司 2016 年利润分配而发生变化,具
体情况如下: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1,268,123,935 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
增 1 股,公司股份总数由 1,268,123,935 股变更为 2,536,247,870 股,粤泰控股
等 7 家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转增至 1,547,052,318 股。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转增前(股) 股份转增后(股)
合 计 773,526,159 1,547,052,318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原持有人粤泰控股、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
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
限公司承诺其所认购的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
让。截至本公告日,粤泰控股、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
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恒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均已遵守
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份持有人为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及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
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中介机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华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州粤泰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对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及西
藏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解禁事项分别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的意见如下:
(一)西藏信托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解禁事项
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广州恒
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等股份,已于 2023 年 2 月 14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
成变更登记至西藏信托有限公司-西藏信托-华歆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名下;本
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
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二)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限售股解禁事项
法》、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
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承
诺其所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
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广州粤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西藏棕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广州新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广州豪城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严格遵守了上述承诺;
过司法过户的方式取得该等股份,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变更登记至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名
下;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无上市特别承诺,亦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
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形。
综上,本独立财务顾问对上市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 331,238,650 股,分别为“西藏信托有限公司-
西藏信托-华歆 3 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持有的 211,014,250 股股份及“山东省
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 120,224,400 股股份。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3 年 5 月 11 日;
首发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序 股东 持有限售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本次上市流通数量 剩余限售股
号 名称 数量 司总股本比例 (单位:股) 数量
合计 331,238,650 13.06% 331,238,650 0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上市前 变动数 本次上市后
有限售条件
的流通股份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530,142,318 -331,238,650 1,198,903,668
无限售条件 A 股 1,006,105,552 +331,238,650 1,337,344,202
的流通股份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合计 1,006,105,552 +331,238,650 1,337,344,202
股份总额 2,536,247,870 0 2,536,247,870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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