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及申报人:
根据全省职称评审工作部署,现将卫生系列职称申评人员答辩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资料图)
2023年5月20日(周六)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卫生系列护理和医药专业正高级职称的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2023年5月22日(周一)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卫生系列临床、公共卫生和医技专业正高级职称的部分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2023年5月23日(周二)
在吉林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参评卫生系列临床和中医专业正高级职称的部分人员。(名单详见附件3)
吉林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中心(长春市前进大街1244号,力旺广场对面繁荣路门进入右侧答辩楼)。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答辩评审工作,要指派专人负责,务必将此通知内容传达到本单位每一个参评人员,确保参评人员准时参加答辩。申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务纪律,对任何违规、违纪人员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2.请参加答辩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严格按照答辩报到时间(见附件)报到,答辩顺序现场公布,迟到或缺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未按规定时间报到人员,不得进入评审现场。
3.答辩采取自述+问答方式进行,参评人员自述3分钟,专家将结合申报材料和专业领域自述内容进行2分钟提问,总体时间控制在5分钟。
4.护理和医药专业评审结果将于5月20日(周六)22:00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临床、公共卫生、医技和中医专业评审结果将于5月23日(周二)22:00在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公示栏目中进行公示。
联 系 人:高莞、李阁鑫
联系方式:0431-88690926
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17日
[白城新闻网编辑|苗金明 复审|赵翠丽 终审|贾涤非]
(责任编辑:贾涤非)